“医保电子凭证”成为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,11月24日,“医保电子凭证”在河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七个省(市)的部分城市陆续开通使用,保定参保人目前可通过微信激活使用。
据了解,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、信息记录、自助查询、医保结算、缴费及待遇领取等功能,参保人可依此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。参保人只需要在微信“搜一搜”功能中找到“我的医保”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城市服务,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功能,即可在医院、药店等地享受电子化的医保结算服务,刷手机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,无需出示实体医保卡。
据悉,激活后可通过线下支付和线上支付两种方式使用“医保电子凭证”。线下支付时,医疗机构发起结算订单后,用户进入医保电子凭证,点击“立即使用”,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,向窗口或者自助机出示,窗口工作人员或自助机扫码后,用户收到支付成功通知,即可完成支付。线上支付时,用户在医疗机构就医时,通过公众号下发诊间支付通知,用户点击诊间支付通知即可进入结算页面,选择医保支付后,确认支付金额,输入微信支付密码,即可完成支付。